社团是学生自发建立的群众组织,接受所在团组织领导,所挂靠部门和教师指导,接受社团管理中心管理,接受会员监督。我校社团根据社团建设质量分为校级社团和二级社团。一、成立(一)发起成立新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1、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起草社..
社团是学生自发建立的群众组织,接受所在团组织领导,所挂靠部门和教师指导,接受社团管理中心管理,接受会员监督。我校社团根据社团建设质量分为校级社团和二级社团。
一、成立
(一)发起成立新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起草社团发展可行性报告;
2、有1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学生资质需校团委、社团理事会审核;
3、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4、筹备组制定学生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简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不鼓励与已有社团性质重复
(二)学生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
1、社团的发起负责人向社团理事会提交申请报告;
2、申请登记时,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同时向校团委、社团理事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社团章程草案;
(2)社团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
(3)社团的挂靠(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4)社团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须特殊说明的情况;
3、上述材料经校团委、社团理事会审查之后,决定各申请社团的挂靠单位。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学生新社团注册表》,登记表经盖章批准后,社团即成立并进入社团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一年且社团发展态势良好者,经再次审批后正式成立;
4、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成立一个(设立分会的社团除外);
5、社团应立即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二、管理
(一)日常管理
1、行政管理。校、院团委、社团理事会领导;挂靠部门技术指导;分会接受总会指导;学院团委下直接设社团管理中心,负责人进入团委成员。青年志愿者协会、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大学生科协负责人均进入团委成员。
2、经费管理。
(1)日常经费管理:会员会费标准为每人50元/年以内,具体额度由学校团委、社团理事会审核备案;经费来源为接受挂靠部门、学院支持、会员自筹、社会资助。经费由社团领导班子管理、指导教师审核,团委审查,会员监督。
(2)赞助管理:挂靠学院团委的社团应将赞助费上缴所在学院团委入学校财务账管理;挂靠学校团委和学校各部门的社团应将赞助费上缴学校团委入学校财务账管理。接受赞助的物品等应分别由以上管理部门登记在册。
3、场所管理。活动场地需按场地管理方规定进行使用,必要时按学校规定支付费用。如违反所在场所管理部门规定,则有可能被剥夺使用权,并纳入考核。
4、活动管理。活动申请程序见图示。跨校活动必须提前获得学校团委审批,审批时应提供活动合作方证明材料和参与活动的社会人士的身份证明材料。活动总结程序相同。
(1)协会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2)协会举办社团活动时须首先向管理部门申请报批,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
(3)申请举办社团活动须在一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挂靠单位审核同意后协会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
①活动的目的、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社团活动申请表》;
② 涉外人员或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③ 挂靠单位或指导教师意见;
④ 经费来源,组织方式;
⑤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协会及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合法性负责。
(5)社团如出现以下的情况,社团理事会应给予整顿、注销,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社团内警告、全校公示、留籍察看、降级(校级、学院级招生规模会费的限度)、取缔、改制的处理。
① 无正式的负责人或组织机构;
② 在自社团成立3个月内没有组织活动;
③ 社团活动严重违背社团宗旨、规章制度
④ 社团财务出现较严重的差错
⑤ 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协会注册者;
(6)学生社团人员有以下行为的都属违纪行为:
① 未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者;
② 未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③ 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
④ 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
⑤ 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
⑥ 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
⑦ 侵吞协会财物,挪用协会经费者;
⑧ 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7)由星级社团考核评比结果决定级别、招生规模属性、经费使用额度、使用学校场所和举办涉外活动及会员评优等各方面权益增多;(按照不同情况由校团委、理事会制定标准)
5、干部管理。社团必须设立一名会长、一至二名副会长、财务部、新闻部及其他必要的职能部门,各个部门总人数不超过3人,新成立社团可在会员认可的情况下由筹备小组负责人担任会长,建立一年以上的社团会长换届民主产生。
6、会员管理。
(1)会员加入。会员自主选择加入社团;
(2)会员权益。会员应积极主动参与社团活动。会员遇问题有权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与社团管理团队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所属社团理事会投诉;
(3)会员退出。会员加入一学期以内自愿退出社团,上缴会员证后返回会费;加入一学期以上,自愿退出社团,上缴会员证后不再返回会费。
(4)会员认证。会员加入社团一学期以上,并参与社团活动者,有权参加会员年度认证和优秀评比。
除以上问题外,由社团和会员协商解决或所属社团理事会解释、调解。
三、退出
(一)自愿退出。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管理能力不足,且无人接任;出现经费运转危机,无法维持;大部分会员要求解散;因不适应时代和学校发展等各类情况而需中止建设。
(二)考核不及格。名称不妥当;社团评比与会员利益受损投诉;违反社团管理中条例;星级社团,规模扩大,权益增多;挂靠部门或指导教师情况发生变化;学校政策有变化。
社团退出时要全面清理存档材料、会员、干部名录、会费结余等材料,提交管理部门和校团委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团委发文并向全校公示。违反此项工作规定的有关人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学年考核
(一)社团考核。详见星级社团量化考核表
(二)二级学院社团工作考核。主要指标:1、社团管理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
2、三大社团和专业社团建设的实绩与促进学院团工作的关系。3、经费及其他支持力度。4、会员反馈情况。
(三)激励机制:星级社团评比标准:评比结果决定级别、招生规模属性、经费使用额度、使用学校场所和举办涉外活动及会员评优等各方面权益增多;(按照不同情况由校团委、理事会制定标准)。
(四)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校级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由社团及社团挂靠部门提供日常纪录,由学校团委核实后交由学校人事部纳入学校年度考核。
1、校级社团指导教师的职责:
(1)对社团进行日常活动的指导、培训。
(2)审批社团的日常活动。
(3)审批社团的经费支出。
2、补贴及奖励。由各二级学院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考核并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五、未尽事宜由校团委和校社团理事会解释